現在是:
救助對象
事實孤兒、類孤兒
1.事實孤兒:16歲以下,父母雙方均已亡故,或者是孤兒機構的棄嬰。
2.類孤兒:
(1)父母雙方均是殘疾人,喪失基本勞動能(néng)力;
(2)父母一方亡故,另一方喪失基本勞動能(néng)力等
(3)服刑人員子女(16歲以下)
救助範圍
1.住院期間,手術及治療費用(yòng)(門診費用(yòng)不在救助範圍内)
2.由于千家愛目前救助金額有(yǒu)限,以下幾類疾病不能(néng)予以救助:白血病、惡性腫瘤、器官移植、術後康複訓練等。
救助金額
每個符合救助條件的患兒,千家愛救助最高限額20000元;
如遇重大疾病,千家愛可(kě)在患兒所屬地區(qū)發起定向捐,捐款金額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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